| 【论文摘要】 |
知识产权滥用是伴随知识产权保护而产生的新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同样的考验——如何运用竞争规则,尤其是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有效规制?这成为近年来各国学者研究的热点。
纵观全球,欧共体无疑在该领域走在了前列。其在处理共同体竞争规则与成员国知识产权保护间的关系的问题上积累了大量有效经验。而反观我国,长期以来竞争领域的立法缺失造成了在知识产权滥用问题上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便以《欧共体条约》第82条1为探讨基点,通过大量案例,以实证分析的方法,着重研究欧共体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共同体统一的竞争规则对知识产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规制,并从中得到启示,对完善我国相关的反垄断立法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全文共分四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共三节,主要论述了欧共体统一的竞争规则与成员国主权管辖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间的冲突。首先,从规则的制定和适用两个方面简单介绍了欧共体统一的竞争规则。但是,与竞争领域统一的法律制度不同,基于各国的主权管辖,成员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呈现“各自为营”的态势。尽管为统一知识产权规则,欧共体作出了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