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源的合理利用,矿业权制度是关于资源利用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利益,实现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时期,时代的需要与原有制度的矛盾、冲突日益加剧。因此,顺应时代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完善的矿业权制度,是当前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本文拟就矿业权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相应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本文除引言、结语外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矿业权概述。矿业权是指民商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对国有的矿藏进行勘探和采挖的权利。矿业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随着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兴起,矿业权制度在西方国家得到发展与完善。目前我国也已经初步建立了矿业权制度。我国矿业权按其内容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按其主体的所有制类型可分为国有企业矿业权、集体企业矿业权和私人矿业权。
第二部分:国内外矿业权立法现状。世界上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为促进本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本国的矿产资源立法都比较重视。我国目前有关矿业权的立法,存在许多不足,不能满足我国市场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