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电力监管是我国电力领域的一项新生事物,电力监管机构是一个新设机构。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电力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的前提和基础。随着电力市场的逐步完善和市场功能的发挥,电力监管的重点也在发生变化。放松竞争环节的经济性监管,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的网络接入监管、价格监管以及安全、环保和普遍服务等非经济性内容的监管,确保电力市场的公平和有序竞争。
电力工业的特殊性,不仅取决于它的基础地位,也体现在其一些重要环节具有的自然垄断性。即使设计了最理想的市场竞争方式,也不易克服电力工业某些环节固有的自然垄断性,这使得加强电力监管尤为必要。建立符合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现代电力监管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政企关系,将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交还给企业。
我国电力监管的内容还存在很多不科学的地方,并且监管手段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对电力行业进行了放松监管的市场化改革和法律监管制度的变革,促进了法律监管理论与电力监管实践的结合。尽管英美两国的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演变路径不同,但有一些共同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法律制度确保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在监管上更多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