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题名】 | 民国时期夫妻财产制的变动 |
| 【英文题名】 | Thansformation of Husband and Wife Property System in the Period of China Republic |
| 【学科专业】 | 法学理论 |
| 【论文级别】 | 硕士论文 |
| 【投稿时间】 | 2004-10-19 |
| 【中关键词】 | 夫妻财产制,欧陆法制,习惯,,, |
| 【英关键词】 | husband and wife property system,European legal system,hab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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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 | 本篇论文以民国时期民法典如何对待传统习惯、继受欧陆法制以及传统习惯与欧陆法制两者的关系为主线,在对夫妻财产制度作总体介绍的基础上,阐述了这一时期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制的立法思想以及相关评价,较为系统地对这一规范制度架构进行了梳理,并将其与其继受的欧陆法制加以比较,以期发现其改进与不足。由此,本文将民国时代的夫妻财产关系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夫妻财产关系进行比较,进而阐明中国传统民事习惯在民国亲属法制中的传承关系。为了能够厘清民国司法实践对民国民法典夫妻财产制的适用情况,笔者致力于案例分析,揭示了法制理想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矛盾。最后,笔者归纳总结了民国时代民法典中夫妻财产制度的历史意义。 |
| 【论文题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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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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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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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问题的概述 |
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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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国民法典夫妻财产制的颁定 |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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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清末民初亲属法制的演进 |
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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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民国民法典及其亲属法编的起草 |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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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相关问题的争议 |
2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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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国民法典夫妻财产制的规范分析 |
3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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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国民法典夫妻财产制的类型 |
3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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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与欧陆法制的规范比较 |
4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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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民国民法夫妻财产制中习惯的确认 |
5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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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国司法实践中的夫妻财产制--案例分析 |
6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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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法律的严格恪守 |
6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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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 |
6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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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判例的存在 |
7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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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法制理想与历史局限 |
7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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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国民法典夫妻财产制的意义 |
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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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7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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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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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 | LunWen.ID:2.2008.260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