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文物旅游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文化、科研、美学价值,是属于人类的宝贵财富。然而,文物旅游资源和其它一些资源一样属于难以再生或不可再生的资源,对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等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地区的旅游业和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虽然比较重视文物旅游资源的保护,但是,某些地方在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片面追求轰动效应,重开发,轻保护,使一些颇具特色的文物旅游资源逐渐丧失生命力,特别是一些不可再生的珍贵文物旅游资源过早衰竭,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必须对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给予高度的重视,在我们大力开发利用文物旅游资源的同时,应使保护文物旅游资源成为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和使命,本文即对我国文物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法制的完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文物旅游资源的基本理论,主要介绍了文物旅游资源的基本概念、特点、文物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及其开发模式,并对文物旅游资源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作了分析。第二部分分析了目前我国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第三部分对我国文物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制现状进行了分析,既肯定我国文物旅游资源法律调整的一面,又着重对我国文物旅游资源保护法律中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