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隧道现象(tunneling),又称掏空行为、利益输送行为,即控制性股东为了私利从被控制的公司转移利益的行为,自Sheifer等人首次提出,遂成为公司治理问题又一个焦点。如果这种隐蔽的隧道行为普遍存在,将会产生严重后果。由于外部股东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会阻碍资本市场的发展。而非法的利益输送甚至对上市公司的恶意掏空,会干扰经济的透明度,使会计信息失真,使人们不能正确识别干扰企业持续经营的因素。更严重的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可能凭借隧道挖掘行为,侵占国有资产,加剧国有资产流失。
中国的上市公司隧道现象广泛存在的证据是什么?谁在通过隧道进行利益输送?具有强烈掏空动机的控制性股东具有什么产权特点?恶意掏空上市公司的是国有资产管理者还是非国有资本股东?对这些问题的追问,对于揭示利益输送行为的机制,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然而受披露程度的影响,国内过去对掏空现象的实证研究,无法追踪到位于金字塔上层的实际控制人甚至是终极所有者对于整个企业集团内利益输送的运作。自2004年起,证监会要求沪深两地的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关系图。对这一规定的执行,为深入揭示实际控制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