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行为影响着市场的发展,并最终决定着经济的繁荣程度。当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阶段,重视消费者的权益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各种消费者群体中,银行消费者的重要性不容忽视。特别是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以后,银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为紧迫。在我国,虽然1984年12月成立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并且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然而由于银行商品和银行服务消费的特殊性,单一的立法和简单的赔偿制度难以实现对银行消费者这一特殊群体的特别保护,极大地影响了法律的有效性。因此在制度构建时,既要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又要避免过度保护而造成对经营者积极性的挫伤,从而利用制度杠杆使消费者和经营者在经济博弈中达到动态平衡,以促进市场的发展。
本文在充分调查我国银行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犯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银行消费者的定位、享有的特殊性权利,从我国银行消费者保护缺失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发达国家或地区在银行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制度安排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改善我国银行消费者保护的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消费者法律保护体系。
本文除引言外,具体分四部分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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