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保险人说明义务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阶段,依法应当履行的,将保险合同条款、所含专业术语及有关文件内容,向投保人陈述、解释清楚,以便使投保人准确地理解自己的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法定义务。由于保险活动的高度专业性、技术性,保险合同一般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来订立。保险合同格式化和消费性的特点,使投保人在合同订立时处于信息弱势,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对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保证最大诚信原则的实现,完善保险法律体系,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制度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但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许多基本问题没有得到明确,甚至处于法律空白状态,说明义务的履行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因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的问题而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保险市场的交易秩序及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说明义务制度的很多问题尚处于理论探讨的阶段,笔者本着学术探索的精神,拟通过阐述国内外说明义务的发展状况,分析我国建立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的意义,并探讨说明义务制度构建应当遵循的思路,对说明义务制度进行大致的构建,希冀于此能给立法者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本文包括导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其中正文由四章组成。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