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为了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维护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我国立法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反垄断法。从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来看,该法案主要规制企业合并、限制竞争协议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类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主要是市场占有率,一个拥有很高市场占有率的企业很容易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或垄断地位。事实上,有些企业虽然在市场占有率上没有优势,但在市场交易时,可能因为某种依赖关系相对于交易人有事实上的经济优势,这种交易中的优势被称为相对市场优势。本文围绕相对市场优势地位及其滥用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研究探讨了国外有关的反垄断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反垄断立法进行思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主张。
本文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论述了相对市场优势地位理论在反垄断法体系中的位置。明确相对市场优势地位与市场支配地位的关系是相对市场优势地位理论的关键所在。与市场支配地位相同,企业拥有相对市场优势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只有当企业无视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反映而为显著独立的行动时才受到法律的规制。但两者在产生原因、判断标准上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它们是既联系又互相独立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