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论文分为五部分。
导言指出写作论题,即我国司法改革中的三对主要矛盾,引出正文。
第一部分对我国司法改革中的三对主要矛盾——司法公正与效率间的矛盾、司法独立与监督间的矛盾、司法职业化与民主化间的矛盾进行陈述性表述并分析它们的成因,指出是人们对司法评价尺度的多元化倾向这一主观原因与我国当代社会“时间叠合”的特征这一客观原因导致了司法改革过程中这三对矛盾凸现出来,并使得改革呈现多元化的方向,甚至方向上产生冲突。
第二部分比较了中西司法制度中这三对矛盾的异同并借鉴了西方国家司法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关于司法公正与效率间的矛盾,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是西方国家司法改革的主导方向,而我国由于司法公正、尤其是程序公正还远远没有实现,因此我国当前的司法改革仍然应将关注点放在司法公正尤其是程序公正上;关于司法独立与监督间的矛盾,在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中表现并不突出,就两者的关系而言,司法独立更占有基础性地位,且主要在于保障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独立地位。司法监督则呈现出侧重内部监督的特点,且监督程序法律化、严格化,对法官弹劾与惩戒的事由范围也严格加以限制,因此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了两者和谐共处,相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