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星宫法院是英国法制历史长卷上的一道独特风景,它被认为是英国皇家特别法院,在16、17世纪的英国法院之中地位显赫、声誉卓著。星宫始建于公元1347年,第二年完工,坐落于忏悔者爱德华在威斯敏斯特的旧宫殿中。都铎王朝晚期,星宫内至少有三个房间,一个厨房。当“星宫”一词被单独使用时,指的就是其中最大的一间,也是以后星宫法院所在地。星宫因其建筑上的星状装饰物而得名。
星宫法院的形成是一个漫长渐进式的过程,起初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而是脱胎于中世纪的谘议会。谘议会是帮助英格兰国王并随国王治理国家的政府机构,谘议会享有部分司法职能,行使与国王本人联系在一起的“剩余司法权”,亨利七世时期谘议会开始分离其职能-一个专掌司法的法院,一个专司行政的谘议会。当行使司法职能时,谘议会通常聚集在威斯敏斯特的星宫内,星宫法院开始萌芽。16世纪中后期,经过沃尔西和克伦威尔的改革,星宫法院成为与谘议会分立但又有联系的法院,并且逐渐合并了一些15世纪以前设立的拥有有限司法管辖权的委员会。
星宫法院由四类人员组成:顾问官、法官、贵族和教士,配备了书记官、质询员、律师、法警和主管。审理的刑事案件主要归为两类,即普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