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撤诉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各国民事诉讼法都有规定,我国也不例外。然而我国的民事撤诉制度在立法上存在欠缺,条文过于粗疏,导致实践中可操作性极差。为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改革与完善。本文首先从民事撤诉的基本概念入手,辨析了其性质及其法理基础;然后对我国民事撤诉制度的立法现状、存在缺陷以及理论误区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对国外民事撤诉制度立法现状的评介;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撤诉制度的一些具体设想。文章最后对按撤诉处理制度与缺席判决制度的衔接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我们民事撤诉制度更为和谐的运行。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从撤诉在审判实践中的广泛运用和撤诉制度程序运行的混乱出发,指出研究民事撤诉制度的重要意义,并提出本文的写作思路。
第二部分:民事撤诉制度概述。该部分首先对我国学术界关于民事撤诉概念的三种观点进行了辨析,并将本文的研究重点界定为一审中的撤诉问题;然后对民事撤诉的性质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撤诉与放弃诉讼请求这两个概念的比较,阐明了撤诉就其性质而言,只具有程序性,不具有实体性,撤诉不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最后,为了更深刻的理解民事撤诉的涵义,本文从其法理基础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