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科学的房地产税收模式,这种情况与当前房地产业迅猛发展的局面极不适应,并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房地产税制与整个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矛盾甚至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近几年房价飞速上涨,市场结构严重失衡,使得由于出台时间不同而造成的不同税种之间的冲突更加激烈,民众怨声载道,物业税改革被抛向了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风口浪尖。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区发展不平衡、整体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的发展中国家,面对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投资规模过大,房价上涨过快,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混乱等诸多问题,以及物业税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远远超出了完善税制这一基本点,要开征物业税改革是一件需要前后思量的大工程。
本文从商品住宅市场这样一个视角,从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的角度研究论述我国的物业税问题。明确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目标“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在效率和公平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再加上务实的措施,结合各项配套措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立有效的物业税税制。
全文内容概括如下:
首先,为什么国家可以对房地产物业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