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中国现代物权制度是在继受大陆法系成果的基础上,在市场经济冲击和对传统伦理文化依然不自信的情况下仓促建构而成的,基本上切断了与中国古代伦理型物权制度的联系,也意味着在相当的程度上缺少社会的伦理道德支持,从而使法的信仰大打折扣。就物权法而言,在借鉴和吸收西方现代物权法时,应立足于中国的传统伦理并理清我国传统伦理型物权制度的伦理脉络。唯期如此,才能够寻求传统伦理型物权制度的伦理精华,为构建现代物权法提供不可或缺的文化支撑。
基于此,本文以中国传统伦理角度为学术视角,对中国古代物权制度进行了系统阐释和分析,并提炼出对物权法现代化可能有所助益的伦理要素。全文共四章,四万多字。
第一章简要介绍了中国古代物权制度及其特点,并对我国古代民法的内容进行了简单说明,认为我国古代虽无形式民法,但有实质民法。中国古代物权制度以土地所有权制度为核心,以国家利益为本位,具有浓厚的礼制宗法伦理色彩。
第二章介绍了我国古代物权制度的各种类型,并从中国传统伦理角度,对所有权、永佃权、地基权、相邻权与地役权、典权、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铺底权、先买权等中国古代物权类型进行了分析。我国古代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与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