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
新中国法制建设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新中国法制建设经历了开创时期、曲折发展遭受全面破坏时期、恢复和发展时期三个阶段,走过了一条屡经变故、曲折坎坷的发展历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为创建、开拓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而进行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也有干扰、失误以及“文化大革命”的灾难性破坏;既有丰富而宝贵的经验,也有深刻而沉痛的教训。其间忽兴忽废,大起大落,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呈现出前所未有蓬勃发展和稳步前进的繁荣景象,迎来转折走向稳定发展的新时期。特别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方略的科学含义、重大意义和战略地位作了全面的深刻的阐述;第一次提出“法治国家”的概念,并将其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后一个时期内突出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并郑重地将这一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记载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这是以江泽民为首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理论的运用、丰富和发展,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回顾五十多年的共和国法制建设史,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存在着许多问题。总结建国以来中国共... |